关于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2-26

根据《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附件1),为使学生的兴趣和特长能够得到更好发挥,学校允许本科学生在一定条件下转专业,现将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在校期间无考试违纪作弊纪录及任何纪律处分,第一学年秋季学期必修课程不及格(含补考及格)不超过1门次的2024级学生可申请,但有以下情况的学生除外:

1.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2.招生时确定为免费医学定向生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3.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中外合作招生专业、中外联合培养、专接本)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二、转专业原则

1.艺术类专业之间可互转,严禁转入其它专业,其它专业也不能转入。

2.其他专业原则上在本学科门类内专业间互转,不可跨学科门类互转,对于确有专长,经转入学院审核同意,也可以参加转专业考核。

3.大类招生专业也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三、报考要求

为保证专业培养质量,学生申请转专业应符合申请专业当年招生时高考选考科目要求(附件2),此外特殊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限定如下: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报名转入人数较多专业,要求学生第一学年秋季学期专业排名前20%以内。

2.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金融学、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要求学生第一学年秋季学期专业排名前30%以内。

四、专业接收比例

各专业接收其它专业转入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学生人数的10%。教育资源充裕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接收其它专业学生的比例。

五、组织实施

1.申请转专业学生应于13日(第18周周五)之前将《华北理工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交到所在学院教学办。

2.学生所在学院统计后,于17日(第19周周二)前将经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报名汇总表(见附件5)纸质版交教务处学籍科,电子版发送至学籍科邮箱:jwxjk@ncst.edu.cn

3.转出学院只负责组织学生报名工作。拟转专业学生的转专业资格由转入学院、教务处负责审核。主要从是否符合学校规定、学生素质是否满足新专业要求、学生是否适合新专业培养等方面审核。

4.资格审核结果和课程考核安排会在教务处主页进行公布。

5.转专业考核工作将在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第10周前完成,学生在原专业完成第二学期课程修读和考核后,经学校再次审核第一学年纪律表现等情况合格后方可转入到拟录取专业。

六、考核方式

学生转专业考核分为基础考核和专业考核两部分。

1.基础考核

拟转入专业为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的考核英语和高等数学,拟转入专业为医学类的考核英语和人体解剖学,拟转入专业为法学、艺术学、文学的考核英语和大学计算机基础,成绩计算均为百分制。

2.专业考核

各专业考核全部按照笔试(100分)+面试(100分)方式组织实施,专业考核最终成绩为: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笔试侧重于考察专业知识、学科基础知识,面试侧重于考察学习能力、个人素质,具体考核内容及要求由转入学院安排。

专业考核实行不及格一票否决制(即专业考核成绩不及格学生不准许转入申请专业)。

七、综合成绩计算

第一学年秋季学期必修课平均成绩占15%(春季学期补考成绩不计入)、基础考核两门课程的平均成绩占60%、专业考核成绩占25%的比例计算出最终综合成绩,按最终综合成绩进行排序,依据转入计划择优录取。

八、其他说明

1.转专业报名资格为一年级学生且只能申请一次考核。

2.对于确有专长,经转入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同意,经考核成功由非医学类专业转入医学类专业学生须降入下一年级学习,且不能申请提前毕业。

3.学生应在原专业认真完成第一学年第二学期课程。

4.凡办理完转专业手续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再次提出转专业申请或退转申请。

5.学生应当根据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学生毕业时按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核定毕业资格。

6.学生在原专业所取得相同课程的学分仍然有效,按照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审核在原专业所取得的课程学分,能同等支撑转入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要求的认定为转后专业相应学分,其余已取得学分的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按照选修课程学分计入本人成绩,所缺转入专业的必修课必须补修。

7.学生及时关注教务处网站相关通知或向学院教学办咨询。

 

附件1: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字[2024]23

附件2: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附件3:华北理工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4:专业类别

附件5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

 

附件: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附件材料

 

教务处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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